68岁离异领低保男子多次盗窃获刑,检察官约谈子女

10月21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召开“检护民生暨涉老检察工作”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

澎湃新闻记者从宝山区检察院获悉,2024年,该院共受理老年人(60周岁以上)实施犯罪刑事案件(含捕、诉)129件181人,较2023年同比上升25.2%;受理老年人被害刑事案件(含捕、诉)33件36人,较2023年同比下降17.5%。老年人实施犯罪刑事案件不起诉31件32人。老年人实施犯罪刑事案件类型主要为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老年人被害案件类型主要为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

发布会上,宝山区检察院介绍了一起涉老盗窃案件。2024年3月4日9时许,被告人岳某某(68岁)尾随被害人杨某某(72岁)至宝山区某店铺,趁杨某某购物之机,扒窃杨某某随身携带的手包内的现金人民币1800元。案发后,岳某某逐步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赔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

4月15日,公安机关以岳某某涉嫌盗窃罪将该案移送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10日,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岳某某提起公诉。5月17日,法院以岳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岳某某在接受讯问时并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于民警的讯问多以沉默不语回应。检察官认为,尽管本案系一起轻微刑事案件,但岳某某身为老年人可能无法准确表达辩护意见,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担任辩护人。

检察官在辩护人充分阅卷后听取了辩护意见,并就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检察官和辩护人一同对岳某某开展了释法说理工作,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的司法政策,最终促使岳某某如实供述了盗窃的犯罪事实,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官在办案中注意到,岳某某自2014年起多次因盗窃犯罪被判处刑罚,依然屡教不改,于2022年刑满释放后再次实施盗窃犯罪。

检察官就上述情况询问岳某某家属,获悉岳某某长期与子女分居,其离异后与现女友同居十余年并以夫妻相称,岳某某主要收入来源为最低生活保障。检察官对岳某某的生活环境开展研判后认为,结合岳某某多次因盗窃被判刑,以及其家庭收入状况,其在本案刑满释放后再次犯罪的风险较大。

针对上述情况,检察官约谈了岳某某的子女,提出子女应当肩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不应放任父母在犯罪道路上渐行渐远。岳某某的儿子当即表态虽然与父亲存在一些积怨,但愿意监督父亲改正盗窃的恶习,帮助父亲早日离开犯罪的泥潭。

宝山区检察院表示,老年人群体受限于生理、心理方面的老化,在面对刑事诉讼流程时往往表现出应诉能力不足。对此,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提供适老化的便利措施,例如提供法律援助、视听辅助设备等。同时,要严格遵循“适用法律平等”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实现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同时,确保老年群体平等适用法律。

宝山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发现,部分老年人屡屡实施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后,却屡教不改,逐渐成为社会顽疾,严重损害老年群体形象。对此,检察机关不仅要实现高质效办好涉老案件,还要积极开展治罪治理相结合的涉老特色检察工作,通过释法说理、教育感化等手段,依托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力量,借助老年人家属、亲友介入,帮助老年人早日走出犯罪的阴影,从源头遏制老年人犯罪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