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监狱盛行的奴役与强制劳动

最近,我在密歇根州底特律附近参加了一次聚会。活动上一位曾服刑的美国公民告诉我,在美国的监狱里,奴役现象依然存在。这令我感到震惊。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正式废除了奴隶制和强制劳役,但其中存在一个例外条款,“对罪犯的惩罚除外”。这实际上剥夺了服刑人员本应享有的一些公民权利,使他们陷入近乎被奴役的境地。他认为,政府和国会串通一气扩大执法机构的权力、制定严苛法律,通过金钱交易来提高收监人数,而企业利用囚犯作为廉价劳动力,攫取巨大利润。这些利润又流入政治竞选和政府官员的资金链中,形成一个难以打破的恶性循环。

美国监狱已经成为强迫劳动的温床,大型企业压迫服刑人员从事制造和包装等工作,却只提供微乎其微的报酬。例如,从事同样的工作,普通工人的时薪可达20至30美元,而囚犯仅能得到0.23美元。这让人不禁深究起第十三修正案及其例外条款。很难想象,一个一贯倡导自由和民主的国家竟然允许任何形式的奴役制度存在。

进一步调查显示,CoreCivic和GEO集团等私营监狱运营商斥巨资游说立法机构,希望其推出强制性最低刑期等更严苛的法律,从而实现大规模监禁。这些公司依赖廉价劳动力攫取丰厚利润,并通过政治捐款确保这一操作的持续性。在整个20世纪,两大主要政党对此问题几乎视而不见,而是沉迷于恢复美国社会的“法律与秩序”。自20世纪70年代禁毒战争发起以来,美国监狱的收监率更是飙升。

这种做法违背了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和第八修正案中“不得施加残酷和异常的刑罚”的规定,因为它对少数族裔群体,尤其是对非裔美国人的负面影响更甚。这些群体的监禁率更高,且被迫在严苛的工作条件下从事劳动,而这种劳动条件对于普通工人而言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此外,这一例外条款也违反了国际人权标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4条明确禁止奴隶制和强迫劳动,第23条则保障所有人享有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而美国当前的监狱劳动体系并未满足这些标准。

截至2023年,美国约有210万名囚犯,其中约80万人被强迫劳动。这些囚犯每年创造的商品和服务价值达110亿至140亿美元。企业、立法者与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闭环:企业从更高的监禁率中获利,由此产生的利润又被用来资助政治竞选和游说活动,这一监狱产业链在企业和政治利益的交织下不断自我增殖。

近年来,以第十三修正案例外条款为法律依据的囚犯剥削商业模式逐渐引起关注,尤其是在奥巴马总统执政期间。但他的重点更多放在量刑改革和解决种族不平等上,较少触及这一例外条款。一些民主党进步派人士,如伯尼·桑德斯和亚历山德里娅·奥卡西奥-科尔特斯,呼吁终结监狱劳动剥削,推动更全面的改革。特朗普执政期间通过了《第一步法案》,这是两党共同推动的量刑改革举措,但该法案并未涉及监狱劳动问题。2024年,这一议题也仍未成为大选中任何一党的政策重点。

由于两大主要政党对囚犯奴役问题的忽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和布莱恩·史蒂文森领导的平等司法倡议(EJI)等团体纷纷介入,以图填补这一空白。这些组织与“黑人生命运动”(M4BL)、监狱政策倡议(PPI)及“批判性抵抗(Critical Resistance)”等团体一道,致力于终结监狱劳动剥削。

此外,科罗拉多州和犹他州等州已在州宪法层面做出改进,禁止任何形式的奴隶制或非自愿劳动。然而,与监狱系统相关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使这一问题根深蒂固。若无重大改革,这种剥削循环恐永无止日。

(作者卡马尔·巴希尔系巴基斯坦前总统新闻秘书 翻译:刘其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