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来这么大胆?13年后再挖地下室,屡教不改,不能一填了之!

13年前因私挖地下室被有关部门强制回填后,近来竟然又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挖开回填土方,企图将私挖地下室“进行到底”。据北京晚报报道,接到群众举报后,东城区安定门街道依法对涉案地下室以及违法搭建的阳光棚进行强制回填及拆除,得到了周边居民的支持。

据报道,这户人家在小院上方搭起钢架结构的阳光棚,又在平整的地面上留了两个洞口,洞内别有洞天。私挖的地下室面积约50平方米,高度约3米,与地上建筑物相当,基本上是“齐墙”往下挖的。地上地下的空地儿都没放过,房屋使用面积足足扩大了两倍,可真是如意算盘。

利小家,不能损大家。乱搭私挖的这处院子,地上和地下仅由4厘米左右的钢筋水泥板面相隔,万一哪天塌陷,后果不堪设想。到时候别说周边的街坊邻居要跟着遭殃,这家人更是时刻身处险境之中,典型的损人利己、害人害己。群众举报,为的是邻居人身财产安全,何尝不是替这户人家着想,尽显责任担当。6月21日,执法人员召集工人拆除院内阳光棚,宣布中考结束后将对地下室进行回填,符合大伙儿期待,也是城市安全的必要举措。各方合力之下的悬崖勒马,犹未为晚。

让邻居感到可恨的是,当事人2011年就曾私挖地下室,私挖的地方被强制回填,此次已属二次违法。也就是说,13年过去了,这家人不仅没好好思过,反而研究起了怎么跟执法人员斗智斗勇,过去大兴土木行不通,就改换“蚂蚁搬家”式挖掘;从前光明正大动工容易暴露,就搭个阳光棚遮掩住违法操作。就连这次被发现,业主也没想着改错,而是拒不配合后续执法工作。哪来的底气挖地不止?照此情势,又怎么保证这家人不会第三次开挖?

回填地下室是基本的纠偏,但自私自利者的欲壑如何回填?多年来,私挖地下室的违法行为不止一起。面对屡教不改者,最好的办法只能是铁腕执法。2015年,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业主李某私挖地下室,造成路面坍塌,获刑5年;2019年,西城区半步桥13号院私挖地下室,西城法院判业主邓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这次事件发生后,安定门街道办事处表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在施在建违规建筑。私挖地下室违反法律法规,只有严格执法,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才能填住私欲膨胀,堵住屡教屡犯的歪念。

一填了之不是此事的终点。 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不能任由目无法纪之辈“挖墙脚”。

北京晚报实习记者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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