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好房子”标准:住得要舒服,也要有便利宜人的小区环境

央广网北京2月15日消息(记者安垚)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好房子”相关工作部署,以住房品质提升推动住房供给侧改革,以政策创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居住生活需要,近日,北京市规自委发布《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点》)。

《技术要点》从按需设置封闭或开敞阳台、鼓励丰富居住空间形式、合理利用底层架空空间、鼓励设置开敞式风雨连廊、增配邻里共享公共空间、跨城市支路空间利用、建筑高度局部弹性管控、鼓励提升建筑立面品质等方面制定技术要点,并在平原多点地区即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房山区及亦庄新城率先实施,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可参照执行。

在住宅阳台规划方面,《技术要点》提出,为增强居民获得感,营造多样化生活空间,满足居民休憩、晾晒等需求,可按需设置封闭或开敞阳台。每户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的10%,进深不大于1.8米。封闭阳台按照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按照投影面积收取地价款;开敞阳台按照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按照投影面积的1/2收取地价款;错层阳台上盖高度大于等于两个自然层高且不封闭时,不计入容积率,不收取地价款。

在居住空间方面,《技术要点》明确,为丰富居住空间形式,满足居民宽敞明亮居住需求,套内

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住宅,可在起居室(厅)设置1处挑空空间。其挑空部分不大于两层层高,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的25%且不大于50平方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超出部分按2倍计算容积率。

为提升住宅外立面品质,《技术要点》显示,住宅建筑外立面采用砖石、金属、陶板等耐久性高品质材料的,其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

值得注意的是,为打造“好房子”,《技术要点》还针对小区环境也提出了具体建议。

《技术要点》提出,为提升小区生活宜居度、便利度,补充快递收寄、便民零售、便民餐饮、会客交流等基础公共服务功能,可结合小区入口、入户大堂或依托沿街、街角首层配建邻里共享公共空间。

可在小区集中绿地、活动场地附近的住宅建筑底层设置架空层,作为小区公共通道、居民活动空间等使用,补充健身、亲子、阅读、休闲等基础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多样化生活场景。

此外,为方便居民室外休闲活动,补充适应本地气候特点的室外游憩设施和景观空间,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可在小区场地内设置风雨连廊。

《技术要点》指出,近期已批项目可参照此要点修改完善。相关容积率计算规则需在图纸清晰

表达,便于衔接后续规划监督核验、地价核实、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下一步,北京市规自委表示,将定期开展《技术要点》实施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