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因城施策”工具箱,又一地跟进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
央广网北京2月8日消息 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海口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鼓励推广存量房转移登记“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推广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适用于出售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但房屋设立抵押登记,买受人贷款购房的情形。2023年2月20日起,海口市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先在与登记机构开展合作的银行试点。取得试点经验后,逐步向全市其他银行推广。
《通知》提出,存量房“带押过户”具体操作中,卖方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卖方贷款银行审批完后出具同意办理“带押过户”的书面意见,并承诺在收到还款资金后申请抵押注销登记。买卖双方向海口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申请“购房资格码”及“房源核验码”,并通过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电子合同。
根据《通知》,买卖双方、卖方贷款行、买方贷款行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设立登记。登记机构办理完登记后,买方和买方金融机构可通过“海口不动产云登记平台”APP或“海口市不动产网上服务平台”网页版领取不动产电子证照,或持身份证明材料及受理单线下领取纸质版证书和证明。
《通知》还提出,在资金监管方面,买卖双方可到海口市住建局办理存量房资金监管手续,买卖双方及贷款银行通过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流程按照《海口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执行。不在市住建局办理存量房资金监管的,可自行约定其他资金监管方式。
此外,卖方贷款行在收到资金后,在承诺期限内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或自行在线上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买方贷款银行抵押顺位从第二顺位变更为第一顺位。
据了解,近期,成都、深圳、厦门、昆明等多城市以及山东全省推出二手房带抵押过户模式。对于多地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原因,这其中的多份文件都提出,是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提高二手房交易效率和便利度,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