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虾赔偿之争

本文转自:人民网

“严法官,幸亏听了你的话,让我没有耽误龙虾的养殖时间,否则,如果一直与对方把官司打下去,现在哪有龙虾卖哦。感谢你不厌其烦地调解,今年的龙虾卖得特别好,感谢你了!”

小龙虾上市的时节,站在养殖池塘口埂上,听着小龙虾养殖户老刘发自内心的感谢。望着眼前池塘里一番忙碌的景象,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东双沟人民法庭庭长严银开心地笑了。

老刘是洪泽当地的小龙虾养殖大户,从事小龙虾养殖多年。2024年3月中下旬,老刘像往常一样,向承包池塘里投放虾苗,开始养殖小龙虾。

4月上旬的一天,老刘去镇农资店购买一些药品,恰巧在路上碰到某渔药公司的推销员小李在推销祛除水中青苔的药物。小李身边围着一群水产养殖户,兴致勃勃地听小李讲解药物功效。

老刘心动了,邀请小李前往自家养殖池塘勘查并配药,几天后,药物洒进了老刘的池塘里。

但没过多久,老刘就发现,池塘出现异常,池塘中的水草开始死亡,水质变差,同时,池塘中的小龙虾也开始大量死亡。

“你们的药有问题,我养殖的小龙虾都被你的药害死了,你必须要给我赔钱!”心急火燎的老刘找到小李。

“大爷,你先别激动,我们的药没有问题,你当时同一时间用了好几种药品,怎么能确定就是我们的药有问题呢?”小李否认药有问题。

老刘一纸诉状将小李告到法庭,要求赔偿其损失。

由于当时没留下什么有效证据可证明双方责任,这让案件审理增加了难度。严银查阅了大量专业资料,针对损失发生的原因、影响损失大小的因素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并询问了其他养殖户。经过调查了解,严银觉得此矛盾可调解解决,遂决定先进行“背对背”调解。

严银先找到小李,告诉他:“小龙虾的死亡确实是使用了你的药品之后才发生的事情,所以现在还不能确定这与使用你的药品无关系,你还是要摆明个态度,积极主动帮助老刘挽救损失。”“其他家也有用我的这个药品的,也没出这种问题啊。”小李不服。

“虽然别人家的与老刘使用的同属一个品牌,但属不同批次,结果不能相提并论。”严银根据调查到的事实,点出小李理由的漏洞。

最终,小李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接着,严银找到老刘,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解释:“我已和小李说好,他已经答应尽力帮你挽回损失,不如先拿了赔偿金,再买些虾苗,尽快赶在4月底之前放进池塘里,不影响上市销售,你再认真考虑考虑……”

就这样,在严银多次耐心说服下,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小李同意支付3万元赔偿金,老刘也重新购买了虾苗放进池塘养殖并获得了丰收。(赵德刚 费苏皖)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