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铁头”被抓,对“敲诈式打假”必须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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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斗士”,涉嫌敲诈。

8月27日,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董某某(网名“铁头”)等人以曝黑料相威胁,向带货主播索要数百克黄金,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镜头前“惩恶扬善”,背地里敲诈勒索,警方的一纸通报,彻底撕下了“铁头”的虚伪面具,也让“打假网红”的流量变现之路再次陷入争议:短视频打假这一特殊赛道,真的能够揭露乱象、净化市场,还是有人刻意迎合网友的“爽点”,正义事小、流量事大?

“铁头”被抓,有一点毋庸置疑——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打假”,消费了社会正义,逾越了法律红线,扰乱了市场和网络平台的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直以来,打假博主翻车现象不在少数。网红打假应该以事实为依据,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都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从“打假斗士”到“敲诈嫌犯”,希望“铁头”的反面教材可以为打假博主们敲响警钟,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打假更不是非法敛财的工具。当然,也为网络平台提醒,加强审核监督力度,维护清朗健康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