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观点:人脸识别不可滥用
据媒体报道,近日,北京市民钟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在寄快递时遇到了被要求人脸识别的情况。进行人脸识别后,钟女士顺利寄出了快递,但她越想越不对劲,“寄个快递有必要录入人脸信息吗?”
寄快递需要实名认证,这是快递业的一条规定,其目的就是确保寄件安全,这一点大家都理解和支持;不过,有些快递网点强制用户刷脸寄取快件,来代替实名制和防范快件丢失,消费者肯定不会同意。这是因为,面部信息是个人的重要隐私,一旦泄露将面临严峻的风险,谁都不会大意。
公众对刷脸的谨慎和担忧绝非杞人忧天,特别随着AI技术的日益成熟,“AI换脸”的网络诈骗频现,大家更明白了“保护脸”的重要性。再者,虽然邮政寄件确实需要进行实名登记,但邮政法规只要求消费者收寄件提供身份证件,并没有条款要求进行人脸识别。所以,快递网点要求用户刷脸,必定遭到抵触与质疑。
刷脸寄取快件方便快捷,能确保快件的安全,并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在大数据信息时代,网络诈骗频频发生,消费者人脸识别需要慎之又慎。事实上,早在2021年,最高法就明确指出,经营场所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属侵权行为。2023年8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也重申了这一点。所以,如果没有充分且必要的理由,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刷脸。
在笔者看来,任何场景下的刷脸行为,都应受到法律法规的审视。一些快递网点强制用户刷脸,既没有充分且必要的理由,也没得到用户的同意。退一步,即便是从快递安全的角度,他们也没有必要强制用户刷脸,因为只要用户能提供身份证件,再加上手机验证,即可满足实名制要求,保障快件安全。显然,个别快递网点强制用户刷脸,属于过度收集用户信息,涉嫌违反法规,应当改正。
无论什么场景下的人脸识别,都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征得消费者同意,并妥善保管用户信息。公民需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商家不得强制人脸识别,这样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也已成为社会共识。当然,不强制消费者刷脸,也该由共识发展成各行各业的常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在一些行业,还有人为一己之便,无视法规,我行我素,强制消费者刷脸。
尽管保护消费者的“脸”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由共识到常规,不能仅靠商家、企业的道德自律,还需要职能部门的强力监管,督促落实。因此,一旦遇到强制刷脸的快递网点,不要仅“换一家快递网点”,还可以积极地举报、投诉、较真,维护自己的权益。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齐超
责编:丁楚风【责任编辑: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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