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月份居住价格环比上涨0.2%,同比下降0.1%
央广网北京2月12日消息(记者门庭婷)2月10日,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数据,2025年1月,受元旦春节节日效应影响,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0%,涨幅比上月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0.7%;食品价格上涨1.7%,非食品价格上涨0.8%;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上涨1.4%。
1月,受春节错月影响,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0.7%,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上涨1.2%,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0.4%,服务价格上涨1.2%。
环比方面,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二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2.3%、2.0%、1.8%、1.3%和0.2%,衣着、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下降0.3%和0.1%。
同比方面,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三涨四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上涨7.4%、2.1%和2.1%;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医疗保健和居住价格分别下降0.4%、0.4%、0.2%和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