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完成“以旧换新”可按新房成交价的1.5%给予补贴

央广网北京6月18日消息(记者门庭婷)近日,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支持“以旧换新”、落实住房贷款支持政策、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等内容。

在实施购房补贴方面,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成交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对到企业入职的高校毕业生、生育二胎及以上家庭、60岁及以上老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额再上调0.5%。

在支持“以旧换新”方面,完成“以旧换新”的,可按照新房成交价的1.5%给予购房补贴。

在落实住房贷款支持政策方面,首套、二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5%、2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二孩”“三孩”家庭分别提高至80万元、100万元。

在提高商品住房品质方面,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优质住房。对在建未售商品房项目,在满足规划、质量、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调整住宅户型。同时,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对被动式住宅给予容积率奖励。

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面,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一是支持优质企业合理使用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二是监管额度内资金可直接拨付至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拨付节点由6个调至8个。

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政府有关部门优化审批、验收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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