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提至55万元,优化“认房认贷”标准
据随州日报1月3日报道,湖北省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新政,随州市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5万元。同时,放大存贷倍数,可贷额度由按照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提高至25倍。
优化“认房认贷”标准方面,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因购买首套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同时,取消提取比例限制,职工符合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非销户类),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全部余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取消之前提取金额最多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70%限制。
按照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有关事项的解释说明,将随州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5万元。
一是政府有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工作清单的通知》(随政办发〔2022〕32号)第39项明确指出,“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把最高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随州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提高20%后为54万元。
二是职工有需求。根据市住建局统计,2022年10月随州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均价5311元/平方米,购房面积中位数为120-144平方米,取130平方米计算,则平均每套住房购房价格为69.04万元,按个人首付20%计算,贷款额度为55.23万元。
三是资金有保障。截至2022年11月末,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简称个贷率,即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例,是衡量一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的重要指标),已连续21个月从85%警戒线下降至71.74%。目前随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充裕。
同时,此次依据随政办发〔2022〕3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认房认贷”标准,明确了“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因购买首套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对于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因改善住房条件,“以小换大”、“卖旧买新”,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