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释放这些信号

人民网记者 丁亦鑫

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与新建住房价格走势挂钩。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在接受人民网“强观察”栏目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核心在于“动态调整”,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在一定条件可放宽或收紧。比如,《通知》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应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这次调整直接对接到了操作的细则方面,授权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情况调整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贾康认为,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可以及时、灵活地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进行适时调整。对购房者来说,这一政策降低了其首套购房贷款实际资金,提振居民扩大消费的意愿和能力。

《通知》规定,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那么,哪些城市符合此次政策调整的范围呢?

“目前来看,符合新房贷利率下调的城市基本集中在三四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在贾康看来,在对房地产业明确的支持政策出台之后,大大降低了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担忧。他预计2023年,随着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中国宏观经济将持续好转,房地产市场也有望逐步企稳恢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记者梳理发现,针对刚性需求的首套住房贷款的调整政策,去年以来不断深化。

2022年5月15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同年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此后,武汉、天津、温州等多个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降至4%以下,部分城市取消利率下限,利率执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在贾康看来,从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再到这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刚性需求,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的信号逐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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