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伍奕蓉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伍奕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伍奕蓉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平果县副县长,田东县副县长,百色市体育局局长,凌云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记者 廖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