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召开2024年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政策和技术指南培训班

9月29日,受厅大气处委托,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2024年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政策和技术指南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授课,各相关市、县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全省的焦化、水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张承舟、许红霞2位专家分别解读了焦化行业、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政策出台背景、重点任务目标、保障措施等,详细介绍了有组织改造、无组织改造、清洁运输改造、监测监控、评估监测等改造环节的重难点任务、实现路径、注意事项、完成改造的判定标准等;并与参会企业就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当面交流。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到 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力争 60%焦化产能、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水泥熟料企业基本完成改造。推进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是提升行业全工序、全流程大气污染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只有企业做到真重视、资金真投入、实施真工程、管理水平真提升,才能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实现治理设施长期连续稳定运行。通过此次培训,有利于我省焦化、水泥企业充分理解超低排放改造政策要求,精准把握超低排放改造的技术标准,加快推动焦化、水泥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度,实现焦化、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