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体育局原副局长曹正民被公诉

10月16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甘肃省体育局 副局长曹正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正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10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曹正民利用担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临夏市委书记,省体育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退休近一年后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曹正民生于1962年3月,1984年从兰州医学院医疗专业毕业后,到甘肃省卫生厅工作。后调至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历任科教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科教文卫办公室副处级秘书、文教处处长等职。2005年,曹正民转任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成为副厅级干部。2009年,曹正民调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州政府党组成员,2010年同时任临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3年起,曹正民任临夏州委常委、临夏市委书记。2021年1月,他调任甘肃省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义网记者注意到,曹正民2022年4月退休,于今年2月被查。

搞形象工程

工作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

2023年7月28日,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甘肃省体育局原副局长曹正民被开除党籍。

经查,曹正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党性原则,屡屡破纪违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指使下属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转移隐匿非法财产,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工作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在干部录用方面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形象工程,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浪费国家资财;营私舞弊,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扭曲亲清政商关系,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变本加厉,十九大后仍不收敛,胆大妄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正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对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8月2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消息,检察机关已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正民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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